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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定住宅与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城区房屋产权产籍、国有直管公房权属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及中介市场管理;负责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房屋拆迁、危房鉴定、白蚁防治管理和房地产纠纷仲裁;负责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负责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住宅与房地产业研究会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住保办)、市旧城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旧城办)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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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 张圣友
党组书记:雷志钦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沈明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廖爱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曾建新
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陈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贵
党组成员、市产权处主任:付中革
调研员:黎体纯
副调研员:伍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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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详细地址:常德市育才路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0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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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房地产管理局前瞻把握房产发展动态,
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宜居城市、旅游大市”的战略目标,倡导“新常德、新房产、新生活”和“居住改变常德”的行业理念,以“超前规划、优化结构、搞活市场、规范管理”为指导思想,以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为突破口,深入持久地开展“市民满意型机关”建设,致力于创建一流的行政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和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十五”期间,荣获市级以上荣誉40多项,被评为“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市产权处被建设部评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市政务中心房地产窗口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常德市居民住房条件改善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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